4.2 诸法无我


(图片来源:Maseedis Kay)

(图片来源:Maseedis Kay)

接下来,我们尝试从空间的层面理解“缘起法”。

佛教的“法”,泛指一切事物和现象,亦可指教法和修行方法(佛法)。佛教认为一切事物和现象,由因缘凝聚而生,不能独自存在,不能主宰或决定自己的形态及实质,更不会有固定不变的状态。宇宙间万事万物皆如此,佛教称之为“无我”。佛法亦是“无我”的,佛教有谓“法无定法”,意思是佛法也不实在,因修行人而异。佛教统称“诸法无我”。

佛陀向众生开示佛法,明白人最执著于“自我”。为了帮助众生更易理解“无我”的法理,佛教特别将人从诸法中分离出来,独立为“人无我”作深入讲解。因此“诸法无我”再分为“人无我”及“法无我”。

先以我为例子解说“人无我”。我是一个名叫潘宗光的个体,到底我是一个怎样的人?相信我的孩子和我的朋友对我的观感都有分别。即使是同一人,在不同时候和不同处境下,对我也会有不一样的观感。加上人的细胞不断在新陈代谢,人的思想妄念亦没有一刻停下来,究竟哪个时候的我才是真正的我?答案是,永远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我。所有凡夫众生都是“人无我”。

再以水为例讲解“法无我”。我们对水的感觉会因应不同的环境而有差异。一般人认为水盛在杯里是一杯水,流淌在山野间的是一条山泉,奔驰在河床上则是一条河,水汇入海形成海洋。水灾时,我们对水感到恐惧;在沙漠地区,水却比任何物质都要珍贵。在海里生活的鱼虾蟹对水的认知与感情,肯定跟人类不一样,所以水亦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形态。由此类推,一切现象和事物皆是“法无我”。

“诸法无我”令我们明白到应尽量从不同的角度了解事情,如果能站在对方的立场看,更有助提升对事件的认知,会发现自己的看法不够全面。我们要学习尽量放下对“自我”的执著和过度自信,以助作出更理智的判断,亦可减少犯错的机会。

在这里,与大家分享我在香港理工大学担任校长时的一些经验。大学的策略性发展计划一般是由大学领导制定再推行。我曾遇过在执行时发生不少阻碍,渐渐了解到是由于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,没有深入了解其他持分者(包括教师与学生)的意见。我信佛后,学会了要不执二边取中道的道理。自始,我在制定方案后,鼓励教职员及学生代表从他们的角度提出意见,再作详细的分析是否值得接纳。这样做后,执行政策真的较前顺畅,而成效往往不错。最大的原因是因为政策已考虑到各持分者的意见,更重要是他们感觉得到校方的尊重后,乐意配合政策的推行。这是一个正、反、合的历程,让领导人和各持分者能放下“自我”,达到共赢的最终结果。

现代社会不时出现争议性的问题,领导人在开会时更需要用平等对话的模式来营造“和而不同”的和谐气氛,经沟通让各方达到共识,令执行时更有效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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