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相信轮回,这样每个人的际遇无论好坏,都与个人的业力有关,一切行为的后果总要自己承受,所以是公平的。现在试从“十二因缘”的流转来理解“六道轮回”。
在没觉醒和欠缺理智的情况(“无明”)下,我们在思想和心念上(意)、语言文字上(口)、身体行为上(身)会作出很多行动。而每一个身、口、意的行动都种下一个因,即作了一个 “业”(佛教术语,意思是“行动”,按它所衍生的结果性质可分为善业、恶业和亦善亦恶业),这些业是一些潜藏在心中的因子。每一个业(因),当遇上适当的助缘,便会按它的善恶性质结出乐果或苦果。我们一生所遇到的好事和坏事,感受到的喜怒哀乐,都是由各种业和助缘和合而衍生出来的结果。亦有一些业,在今生没有遇上适当的助缘而无法结果,但它们不会消失,仍会留到来生,等待机会。
当人死时,因“无明”而潜藏着过往生仍未结果的业,脱离坏死的肉身,形成了“行”(我们会称之为灵魂或神识或中阴身),并按物以类聚的分辨(“识”),寻找相应的归宿,根据业的善恶比重投胎到不同的六道(天、阿修罗、人的三善道﹔或畜生、饿鬼、地狱的三恶道)﹔
如果投胎为人,有缘碰到男女交合受孕成为胚胎。这神识投入胚胎形成它的精神部分──名﹔父精母血则成为胚胎的肉体部分──色。因此“名色”代表一个有形肉身与无形精神的生命体。当婴儿出生离开母体后逐渐成长,透过“六入”(六个感觉器官: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)与外境接“触”,产生不同的感“受”,从而衍生“爱”(或恨、或无所谓)。感到爱便希望拥“有”,起了执“取”的贪念﹔感到“恨”则产生排斥,设法抗拒逃避。贪婪和憎恨令人一生不断在占有和排斥的两个极端上疲于奔命, “生”起许多烦恼和痛苦﹝注﹞。生生灭灭的痛苦伴随我们一生一世,由成长直至“老,死”。
人死后,“无明”所潜藏的那些业再推动令另一生命体流转不息,佛教称之为轮回。
﹝注﹞参考6.1如何处理苦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