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2 諸法無我


(圖片來源:Maseedis Kay)

(圖片來源:Maseedis Kay)

接下來,我們嘗試從空間的層面理解「緣起法」。

佛教的「法」,泛指一切事物和現象,亦可指教法和修行方法(佛法)。佛教認為一切事物和現象,由因緣凝聚而生,不能獨自存在,不能主宰或決定自己的形態及實質,更不會有固定不變的狀態。宇宙間萬事萬物皆如此,佛教稱之為「無我」。佛法亦是「無我」的,佛教有謂「法無定法」,意思是佛法也不實在,因修行人而異。佛教統稱「諸法無我」。

佛陀向眾生開示佛法,明白人最執著於「自我」。為了幫助眾生更易理解「無我」的法理,佛教特別將人從諸法中分離出來,獨立為「人無我」作深入講解。因此「諸法無我」再分為「人無我」及「法無我」。

先以我為例子解說「人無我」。我是一個名叫潘宗光的個體,到底我是一個怎樣的人?相信我的孩子和我的朋友對我的觀感都有分別。即使是同一人,在不同時候和不同處境下,對我也會有不一樣的觀感。加上人的細胞不斷在新陳代謝,人的思想妄念亦沒有一刻停下來,究竟哪個時候的我才是真正的我?答案是,永遠沒有一個固定不變的我。所有凡夫眾生都是「人無我」。

再以水為例講解「法無我」。我們對水的感覺會因應不同的環境而有差異。一般人認為水盛在杯裡是一杯水,流淌在山野間的是一條山泉,奔馳在河床上則是一條河,水匯入海形成海洋。水災時,我們對水感到恐懼;在沙漠地區,水卻比任何物質都要珍貴。在海裡生活的魚蝦蟹對水的認知與感情,肯定跟人類不一樣,所以水亦沒有一個固定不變的形態。由此類推,一切現象和事物皆是「法無我」。

「諸法無我」令我們明白到應盡量從不同的角度了解事情,如果能站在對方的立場看,更有助提升對事件的認知,會發現自己的看法不夠全面。我們要學習盡量放下對「自我」的執著和過度自信,以助作出更理智的判斷,亦可減少犯錯的機會。

在這裏,與大家分享我在香港理工大學擔任校長時的一些經驗。大學的策略性發展計劃一般是由大學領導制定再推行。我曾遇過在執行時發生不少阻礙,漸漸了解到是由於在制定政策的過程中,沒有深入了解其他持分者(包括教師與學生)的意見。我信佛後,學會了要不執二邊取中道的道理。自始,我在制定方案後,鼓勵教職員及學生代表從他們的角度提出意見,再作詳細的分析是否值得接納。這樣做後,執行政策真的較前順暢,而成效往往不錯。最大的原因是因為政策已考慮到各持分者的意見,更重要是他們感覺得到校方的尊重後,樂意配合政策的推行。這是一個正、反、合的歷程,讓領導人和各持分者能放下「自我」,達到共贏的最終結果。

現代社會不時出現爭議性的問題,領導人在開會時更需要用平等對話的模式來營造「和而不同」的和諧氣氛,經溝通讓各方達到共識,令執行時更有效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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