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緣所生法


宇宙間的一個重要自然規律是因緣所生法,它解釋了所有現像的產生和消失。一切事物無論外在的(如下例的蘋果)或是內在的(如精神活動),均不會突然發生,也不會獨立存在。一切必先有「原因」,再配合「助緣」(簡稱緣,因與緣相配即是「因緣」)才會出現。就如蘋果不會突然從天而降,必先要有一顆蘋果種子(因),但單只有這個「因」,無論經過多長時間種子也不會變成蘋果,因為還需要有合適的條件配合。蘋果種子一定遇到適當的泥土、陽光、水分、肥料等條件,才能發芽,成長成大樹,再結出果實。我們統稱所有的條件組合為「緣」。換句話說,如果欠缺「緣」,單憑一個「因」絕不會結出任何「果」。

正因為「緣」是許多條件的組合,所以「緣」會不斷在變,「果」亦隨之而變。就好像在溫室培植的蘋果特別好吃,因為所有環境條件都被調校到最理想。但假如泥土缺乏肥料、陽光不足、水分不夠…種出來的蘋果便會因為某些緣的不足,而沒那麼好吃。換言之,若能好好控制「緣」,便可以預知結出什麼樣的「果」。如在實驗室進行實驗,學生跟着老師的規則做實驗,一切條件相同的話,大家大都會得到相同的結果。

可惜,現實世界畢竟有別於在實驗室裡做實驗,結果總會受到一些不能預測和不能絕對控制的環境因素所影響。人與人的關系亦如是:有緣總會相聚,緣盡亦只好分開;不能勉強,亦無需感概。

正因為萬事萬物的發展皆不能預知,也不會因主觀意志而轉移,故此凡事不可強求。這看來好像有點消極,但其實蘊含着積極的處世原則——我們要問心無愧地把當下的事情做到最好!所謂做到最好就是:既要放眼於將來的願景,向宏大的人生目標進發;也要盡量不計較成敗得失,全力以赴專注於眼前工作,這便是活在當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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